金融時報報導,歐盟執委會不滿美國政府近年對歐洲銀行施壓,預定周三修法提高外籍銀行在歐洲的資本門檻。日後跨國銀行必須在歐洲設立控股公司才能在當地執業,而新法也將在英國脫歐後影響倫敦在金融市場的地位。

據金融時報取得的草案內容,歐盟執委會除了要求13家歐洲大型銀行達到總損失吸收能力(TLAC)門檻之外,也將要求在歐盟設有2間以上分行的外籍銀行必須在歐盟建立「居間控股公司」,並達到歐盟設定的總損失吸收能力門檻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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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導這項金融改革的歐盟金融事務委員唐布羅夫斯基(Valdis Dombrovskis)表示,歐盟修法的目的是避免大過濾器型銀行「規模大到不能倒」。提高跨國銀行在歐盟的資本門檻,將能確保銀行遭遇營運危機時不致波及歐盟金融市場。

此舉令歐洲各家銀行為之鼓舞,因長久以來不滿外籍銀行享有較寬鬆規定。但在外界眼中,歐盟推動修法無疑是對美國政府做出反擊,2014年美國就針對在美執業的歐洲銀行提高資本要求。

當時擔任歐盟金融事務委員的巴尼爾(Michel Barnier)曾批評美國採取保護主義,並強調美國政策只會造成全球金融市場分裂。此後2年間美國政府也多次拿歐洲銀行開刀,美國司法部更在近日對德意志銀行索賠140億美元,如今歐盟修法恐怕只會讓美國與歐盟關係更加緊繃。

新法上路後,不僅高盛及摩根大通等美國大型銀行須在歐洲設立額外資本,英國金融業也將受波及。儘管歐盟官員聲稱提出這項草案時並未考量英國脫歐後續問題,但日後恐連英國銀行也須在歐洲設立額外資本。

(工商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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